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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丨    2013.08.08    丨    5166

国务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13-08-08 08:1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如何确保合理投资增长和扩大有效需求,国务院提出新举措。

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认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改善薄弱环节,是顺应人民期盼之举。既可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又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造福广大群众、提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质量。

为此,会议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6项重点任务,占据第一位的,就是加强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完善城镇供水设施,提升城市防涝能力。其次是加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强燃气、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对于这两项任务,会议提出的目标是,“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左右;到2015年,完成8万公里城镇燃气和近10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

除了上述管网改造任务,会议还提出了加强地铁、轻轨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推进电网智能化;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绿地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等3项任务。

实际上,前述部分任务目标在“十二五”规划时已经有了布置,不过完成进度不快,污水处理等部分工程的实际利用率并不是很高。

《城镇排水统计年鉴》称,到2011年,全国至少有221家已建成投产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于50%,有的甚至处于空置状态。

多名参与国务院政策咨询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发展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从短期看可以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从长期看可以解决处于公共服务产品的短缺的问题,是短期和中长期政策有效结合的产物。“加快这些投资,不容易出现产能过剩问题。”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7月31日亦指出,下一步,国家将释放有效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的关键性作用,为此要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继续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1504.764,31.87,2.16%)等领域。

当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加强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

会议还强调,在科学规划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在建项目施工,加快新项目开工。同时,坚持质量第一,严禁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滋生腐败的“豆腐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