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方案支持石钢搬迁 钢铁产能向沿海集中
日前,河北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
“方案”确定河北省化解钢铁产能目标,利用8年左右时间,将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左右。同时,“方案”提出,石家庄钢铁厂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
钢铁产能降到2亿吨左右
“方案”提出,结合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三个结构调整方案,大力推进“6643工程”,到2017年压减6000万吨钢铁、6000万吨水泥、4000万吨煤和3000万标准重量箱玻璃。
“方案”透露,《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已获国家批复,按照国家批复的方案要求,河北将利用8年左右时间,将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左右(到2017年压减6000万吨,前5年控制在2.2亿吨左右)。
在淘汰水泥产能方面,到2017年熟料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以内,水泥产能控制在2.2亿吨以内,与京津冀的环境承载能力、市场需求相适应,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
2014年3月底前,以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全面清理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已建成违规产能。
钢铁产能向沿海集中
“方案”提出,通过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等方式来化解过剩产能。以减量调整为前提,引导钢铁产能向沿海临港和有资源优势的地区转移,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沿海临港和有资源优势地区的钢铁产能达到全省的70%以上。
重点解决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围城问题,2017年底前完成唐山丰南渤海钢铁、石钢等钢铁企业的搬迁,逐步实现武安等地围城企业退城进园。
2014年6月底前,通过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标准及施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等政策,倒逼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产能退出市场。
失业人员纳入政府扶持
对于化解过剩产能造成的失业人员,“方案”要求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研究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保职工安置政策、资金、服务到位。
企业一次性、大批量裁员的,要事先向当地政府报告。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和就业形势分析预测,及时把握形势,制定出台失业保险以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政策措施。
要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中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服务。
做好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其社会保险待遇。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