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2013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启用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SLO),作为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必要补充,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相机使用。
1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SLF),对金融机构开展操作,提供流动性支持。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
有效发挥短期再贷款流动性供给功能的通知》(银发〔2013〕22号),要求各分支机构充分认识再贷款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临时性流动性供给的积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短期再贷款作为解决短期流动性不足的正常资金来源渠道,有效运用短期再贷款工具满足金融机构合理的流动性需求。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签订《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海峡两岸的金融机构除可通过代理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外,也可通过清算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2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6日,发布《201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7日,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3〕26号),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城镇化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业等民生工程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工作。
2月8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加强中国与新加坡金融服务领域合作的相关安排,经过评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新加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
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3〕58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政策,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功能,同时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
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续签了中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1500亿元人民币/300亿新加坡元扩大至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69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3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部署,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3〕78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有效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合理金融需求,改进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3月25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银行间黄金询价远期交易品种。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900亿元人民币/600亿巴西雷亚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南非储备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南非储备银行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签订《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新加坡及中国的金融机构除可通过代理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外,也可通过清算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签订了关于新加坡人民币业务的合作备忘录。
4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澳大利亚元交易方式,开展人民币对澳大利亚元直接交易。
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3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105号)。
5月5日,为支持守法合规企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防范外汇收支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分类管理以及外汇检查等。
5月9日,发布《2013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31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黄金、白银和铂金周五夜市交易,进一步与国际黄金市场交易时间接轨。
6月14日,发布《2012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二季度例会。
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签署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142号),要求银行系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本着尽可能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调配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不断改进和完善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6月2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的工作部署,引导信贷资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增加再贴现额度120亿元,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放。
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3〕第8号公告,要求银行间市场全部债券交易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系统达成,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行为,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简化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放宽了账户融资的期限和额度,规范了境内非金融机构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和对外提供人民币担保等业务。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3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一是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二是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三是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四是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7月25日,商业银行开始在银行间市场试点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用于满足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需求。天津滨海农商行首家在银行间市场试点发行15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8月2日,发布《2013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15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91号文批复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参加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8月26日,为切实做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银办发〔2013〕186号),要求人民银行各相关分支机构按14个片区分别建立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信息共享、政策宣传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3〕第12号公告,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券款对付结算要求,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效率,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根据会议要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匈牙利中央银行签署了中匈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3750亿匈牙利福林,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冰岛中央银行续签了中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亿元人民币/660亿冰岛克朗,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尔巴尼亚中央银行签署了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358亿阿尔巴尼亚列克,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225号),对境外投资者在境内新设、并购和参股金融机构等业务使用人民币结算进行了规范。
9月24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会议审议通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指引》、《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规则》,选举了首任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主任委员。
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三季度例会。
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续签了中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3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贷款基础利率是商业银行对其*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公布。贷款基础利率机制是市场基准利率报价从货币市场向信贷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为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定价提供重要参考。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263号),将农业银行江苏、浙江、湖南、云南、江西、陕西、广东7个省、538个县的县域支行纳入到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并延续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监管费和营业税减免等扶持政策。
11月5日,发布《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1月25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银行间黄金询价掉期交易品种。
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规范同业存单业务,拓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促进货币市场发展。12月12日至13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分别发行了首批同业存单产品,发行总量为340亿元,期限涵盖1个月、3个月和6个月。
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四季度例会。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集团成员组织国际金融公司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12月27日,金融债券开始跨市场发行,进一步促进场内和场外市场互联互通。国家开发银行首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金融债券120亿元。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2013年第21号公告,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行为,明确发起机构可以灵活方式保留基础资产信用风险,特别是发起机构可以采用垂直型风险自留。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后续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3〕318号),明确了发行前和存续期间对发行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在内控制度、报告报送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出了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后续监督的内容,确保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