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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2014年计划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超1亿吨

    丨    2014.04.06    丨    4449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我国将把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作为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2014年全国计划淘汰煤矿1725处,淘汰落后产能11748万吨。

  据悉,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对非法违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对安全基础条件差且难以改造,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小煤矿,要加强监管,加快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鼓励其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改造升级。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兼并重组小型煤矿企业,提高小煤矿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研究出台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对落后产能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