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已代发债1200亿 平台公司可借新还旧
地方债发行速度明显加快。上周,自发自还试点地区的广东迎来地方债的首次招标,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债券也迎来密集发行期。
*近,财政部在中国债券网连续公布了代理发行的2014年第三、第四、第五期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三期债券的招标金额分别为183亿元、260亿元和261亿元,6月底完成招标。加上第一、第二期代发债券,财政部代发规模已达1220亿元。
对此,有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在经济下行,地方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地方债密集发行一方面源于稳增长背景下的财政支出压力,另一方面还有可能是用于借新偿旧。
地方债扎堆发行
2009年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代办还本付息。自2011年起,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试点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自行发行债券,但仍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2013年,新增江苏、山东为试点地区。而其他地区仍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
第一期发行面值总额为258亿元,其中福建、广西、四川、新疆、甘肃额度分别为46亿元、43亿元、80亿元、44亿元、45亿元。第二期发行面值总额为258亿元,其中福建、广西、四川、新疆、甘肃额度分别为46亿元、43亿元、80亿元、44亿元、45亿元。第三期发行总额为183亿元,福建、湖北、广西、四川、甘肃、新疆、青海额度分别为24亿元、31亿元、22亿元、40亿元、23亿元、22亿元、21亿元。第四期发行面值总额为260亿元,其中河北、山西、湖北、陕西、青海省额度分别为59亿元、42亿元、61亿元、55亿元、43亿元。第五期发行面值总额为261亿元,其中河北、山西、湖北、陕西、青海省额度分别为59亿元、42亿元、62亿元、55亿元、43亿元。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014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余地区仍由财政部代发代还。
财政部第一、二、三期代理发行的几个省份为福建、广西、四川、新疆和甘肃,第四、五期代理发行的省份则是河北、山西、湖南、陕西、青海。
其中,第五期债券的招标时间为6月27日,6月30日开始计息,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第三、第四期债券的招标均在此之前完成,债券品种为三年、七年的固定利率附息债。
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第一、第二期债券发行结果来看,中标利率低于市场预期,其中第一期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中标利率为4.00%,投标倍数为1.435倍;第二期5年期地方债中标利率为3.99%,投标倍数为1.81倍。
6月23日,广东省将首个启动自发自还地方债券招标发行工作,发行额度为148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在确保完成国家有关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将债券资金用于广东省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
有债券市场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今年货币政策维持稳健,银行间市场流动性较为乐观,银行对长期资产配置需求较大,另外,财政部代发隐含了中央担保,代发债券获得市场的追捧在预料之中。而自发自还则没有中央隐性担保,因此其收益率会略高于前者,但也具备一定参考意义。
部分债券或用于借新偿旧
地方债发行的密集启动,除了财政支出的需要,可能还有来自债务方面的压力。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地方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但是,有些投入的回报率差,加上债务的资金使用期限较长,债务期限结构与资金使用期限结构存在错配。
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财政增速回落以及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调整迹象日趋明显等因素影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日趋严峻。
而地方政府偿还债务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土地收入下降,地方还债压力自然加大。中诚信国际政府与公共融资评级部高级分析师闫文涛表示,“全国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占比达37%左右,部分省份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占比高达50%以上,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景气下行的大背景下,过于单一集中的债务偿还结构加大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敞口。”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地方政府能够还债的收入很清楚,一是预算内资金安排(税收和非税收入),二是政府性基金的土地出让收入(占主要部分),还有就是融资平台产生的收益,有些项目的收益也会成为债务偿还的来源。
在他看来,虽然政策对借新还旧有一些规定,但是并没有禁止,地方政府可以科学合理地通过新债务来解决风险。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今年初表示,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以及允许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用于“借新还旧”。(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