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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降低高铁速度 暂停审批新项目

    丨    2011.08.11    丨    9199

 

国务院:降低高铁速度 暂停审批新项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适当降低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的速度,对拟建铁路项目重新组织安全评估。

会议指出,目前,“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深入展开,铁路系统正在集中排查隐患,加强安全措施。彻底查明事故的原因,深刻反思和总结教训,全面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对实现铁路尤其是新建高速铁路安全运营,对我国铁路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这次调查不仅要查清直接原因,还要追根溯源,查清设计、制造、管理等方面的源头性问题。会议决定充实、加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整人员结构,完善调查制度,以提高调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切实做好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开展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成立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专家参加的有充分权威的国务院检查组,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质量和运营安全保障情况,在建项目设计、质量和安全情况,职工教育培训和关键岗位人员合格上岗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系统梳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情况要向国务院报告。

(二)适当降低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的速度。新建高速铁路运营初期,要根据不同线路实际情况,科学评估,适当降低运营速度,以利于增加安全冗余,改进技术和管理,积累安全管理经验。

(三)对已经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铁路建设项目,重新组织系统的安全评估。暂停审批新的铁路建设项目,并对已受理的项目进行深入论证,合理确定项目的技术标准、建设方案。

具体降速安排,据铁道部部长盛光祖介绍,设计*高时速350公里的高铁,按时速300公里开行;设计*高时速250公里的高铁,按时速200公里开行;既有线提速到时速200公里的线路按时速160公里开行。